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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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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分别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00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送到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附后)。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ξ 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30日-8月1日,每天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长安路3223号)。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程∩序


                  1.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携带《考生承诺书》(双面打印)和本《公告》规定材料,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指定时段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到现场按以下步骤完成复审:


                  (1)考生凭↑身份证到服务台打印《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核对信息无①误后签字。


                  (2)考生凭《资格复审█表》及本《公告》规定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复审”窗口摊→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承诺书》和材料复印件(一份)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 员留存。


                  (3)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后,考生凭《资格复审表》及本《公告》规定材料原件到“复核”窗口摊位由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4)通过复核▼后,考生凭身份证和《资格复审表》到“缴费”窗口摊位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请自带现金)。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ぷ》(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ω须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本人联原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①、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毕业证书(应聘岗位∑ 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4.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ㄨ供本科段学位证书)。


                  5.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ξ 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ぷ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


                  7.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8.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9.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的各类视同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各类视同△应届毕业生的情况相应作出书面承诺。


                  10.考生需要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通知书》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缴纳面试费用后,于2020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7:00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〇”(http://www.zgwj.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传真):0512-63950942;


                  邮箱:649601820@qq.com。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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