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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系统

                一家公职√类考试研究、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机构

                医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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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2年4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ξ 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至2004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①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①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gaoyou.yangzhou.gov.cn),查询《2022年4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ζ 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4月24日09∶00-4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4月24日09∶00-4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

                2022年4月24日09∶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 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2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ξ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卐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30日09:00-12:00重新登录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5月5日-6日联〗系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4642579),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3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

                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卐初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ξ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28日18:00;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①迟不得超过∞4月29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地点「设在高邮市。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5天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卐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Ψ 内,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ζ 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ξ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 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ぷ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14-84649106。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4642579,051484614086

                附件1:2022年4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xls

                附件2:2022年4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x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