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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

                一家〇公职类考试研究、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机构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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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和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人员)910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139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603名,乡镇(街道)机关161名,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机构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范围

                全市各㊣ 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

                二、报考条件和招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其应届√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及司法警察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々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放宽至大专学历;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含『特殊专技)、法院和检察院㊣ 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ξ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Ψ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对户籍或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职位,从其规定;

                12.从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Ψ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以入伍当年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13.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该境外学位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1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15.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2021、2022年苏州生源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

                16.监狱、戒毒所职位的学历与户籍、生源地政策,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其他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按我市政策执行;

                17.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市(含各区)、县级市的职位〒;

                18.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上述12至14项所列人员(不得以其他非普通高校学历及以前取得的『学历报考),其中以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报←考的,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江苏生源;

                19.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 位(职位代码80~82),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卐;

                20.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 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我省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我省项目办ω 选派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生源或户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指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

                21.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上述人员原为大学生村官的,不得报考该职位);要求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ㄨ扎实、群众☆公认度高、服务意识强,经乡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2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通过考录程序↓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办Ψ 理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々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ぷ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招录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一般职位(含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卐职位)的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在苏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苏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suzhou.gov.cn/szrskszl/index.shtml)操作;公安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江苏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操作。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公安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南京∩参加笔试)。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09:00至11月14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日09:00至11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09:00至11月17日16:00 。

                报考人员网上ξ 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自动进入照片审核流程,不能改报其他职位。通过照片审核后使用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 用,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职⌒位要求和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填报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的表述一致,所含括号及其■内容也须如实准确,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夫妻分居”“照顾父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等,请在[符合报考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内填写。

                资格【初审时限为报名提交起48小时。尚未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报名时间重新起算。11月14日16:00全省︽网报系统同步关闭报名窗口,报考人员仅可查询初审结果,无法更改信息或改报职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11月12日16:00后提〖交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机会。

                报名︻表兼具信息采集功能,审ζ 核人员仅针对身份证号码、户籍、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专业、不得报考情形、回↑避关系等关键项进行审核,不承【担为报考人员校验简历等信息的职责。

                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填□ 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卐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报ζ考或录用资格。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之比小于3:1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有效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00-16:00 。

                6.报名有效的人员,请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09:00至12月16日24:00;如遇问题,可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7.享受国家最低ζ 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①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四、笔试

                1.内容及※成绩计算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Ψ。

                公共科目笔试分级分类进行,共A、B、C三个类别,与职位类别相对应,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①《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一般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公安机关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

                09:00-11:00

                市区及各县级】市、吴江区分别设置笔试考区。

                3.其他要求及成绩查询①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与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能测评、资格复审

                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计划录用数5倍的数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1991年11月15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1年11月14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组织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在笔试(及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计划录用数3倍的数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 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及《普通高校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①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须提供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原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的,发放领卐取面试通知书的凭证。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减免笔试费用相同的证明,免缴面试费。

                面试前3-5天,在↘苏州先锋网(www.szzzb.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个别职位加试外语〓口语)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 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告知考生,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一般█职位按照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排名。根↘据考生排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当场填写体检表(各县级市、吴江◥区的公布方式及体检表填写安排可自定)。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执行。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7日内要求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卐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特殊标准所列的项目不进行复检。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规定进※行政审。

                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由实施单位联系考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八、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生排名、体检结果、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苏州先锋网(www.szzzb.gov.cn)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〇用◤。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招录单位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后办理录用。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公务员局开具▲《录用通』知书》。录用人员须按照Ψ 《录用①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

                面试后,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 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考生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在考录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时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 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录工作其他相关说明见《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ζ 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关于违规违纪违法报考人员的处∑理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规违纪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组织作弊、有代考替考等〗行为的,还要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的一项重々要内容。报考人员有未按报考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经查实属于虚报、瞒报、漏报等情@ 形的,或者在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将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把公务△员“进口”渠道,杜绝公务员录用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7505457。

                十三、本简章由苏州々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省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考录事项由其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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